6月10日,申请人邓某来到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他和被执行人李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判决。
2018年10月,被执行人李某在网上发布了出租房屋信息,申请人邓某与之联系后,签订租赁合同并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房屋押金及半年租金共计人民币8000元。2018年11月,当邓某按合同约定准备入住时,李某反悔,不想出租房屋给邓某了,但收到手的租金,也不想退了。
经过调解,李某答应返还邓某5000元,剩下3000元在一周内还清。但邓某三翻四次催还,李某都置之不理,无奈之下,邓某只得将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李某还是不给。
案子到了执行局后,承办法官接到本案后联系李某,李某不以为意,不接电话不回短信,甚至将承办法官电话加入通讯录黑名单。
6月23日,承办法官通知李某,若再不履行义务,将把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被纳入这个“黑名单”可就不是通讯录黑名单那样简单了。但李某仍没来履行义务。
6月24日,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忠县法院官方微信、忠州日报官方微信及忠县之家等本地媒体上刊登。接下来几天,不断有李某的朋友打电话、发信息问他怎么会上了“黑名单”。
迫于压力,李某于6月28日履行了自己的还款义务。
堵“老赖”强执行
老赖,通俗意义上即欠钱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债务人,或者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律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的措施,但是,“老赖”们也玩起了各种规避执行的伎俩,比如:隐匿财产、转移财产,东躲西藏不见人影,搞起了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等等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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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热报-厢遇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潘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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