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向记者反映到,她的前些年购买了某小区第三期的一套商品房,当初签订的合同上面,标有窗户的尺寸。但是在交房后,陈女士却发现她家的玻璃厚度跟合同上所说的根本不一致。
为此,陈女士请了专业的师傅对窗户进行了鉴定。专业的师傅告诉陈女士,她家所安装的玻璃只有九毫米厚。陈女士觉得她受到了欺骗,开发商装的窗户和合同上所写的是不一致的。陈女士将这一情况告诉邻居们,邻居们一查看,发现自家的窗户玻璃都是这样的情况。
针对此事,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接到了业主们的反应,并且联系了开发商,而开发商也出面协调过。随后,记者又找到了该小区的开发商,开发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九毫米与之前合同上写的12毫米相差不大,而且合同上的算是他们工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
开放商表示,在建三期小区的时候,一期,二期都是用的普通保温方式,所用的都是12毫米的玻璃。在三期的时候用的就是EPS保温,玻璃就相应的改成了九毫米,而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员工的疏忽也就是笔误,没有把玻璃的规格给改过来才导致的这一情况。开发商表示,他们刚刚三期所使用的材料,也就是陈女士所居住的房子,窗户玻璃造价更高。
开发商表示,他们已经将犯了错误的员工给开除掉了,并且会和业主商量善后事宜。但是,部分业主对于这个答复并不认可,他们表示将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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