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将在海南自贸区实施琼港澳游艇自由行,探索港澳游艇在出入境管理、监管查验、航行水域规划、码头设置、牌照互认等方面的政策,把海南打造成国际游艇旅游消费胜地。
根据《方案》,海南将实行“定点停靠、就近联检”口岸管理模式。港澳游艇选择海南游艇口岸办理入境手续后,就近停靠游艇开放码头或沿规定的航行路线到指定的未对外开放的游艇码头停泊。
《方案》明确,港澳游艇办理出境手续后须直接出境,除口岸查验机关核准的特殊情况外,不得再停靠其他码头或泊位。
在简化港澳游艇入境手续方面,待国务院批复同意暂停相关法律法规在海南自贸区实施后,海南将对通过自由行方式办理入境手续的港澳游艇实行关税免担保入境政策。港澳游艇入境时须提交的单航次适航证明材料将被取消。
海南还将实行琼港澳游艇证书互认,支持港澳居民及法人拥有自用游艇办理船舶登记,具体登记的实施细则由海南海事局商有关部门制定,推动游艇检验证书、操作人员证书与港澳互认。
持有港澳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相关游艇驾驶证书的港澳居民,在熟悉拟航行水域环境后,可在无需换领游艇驾驶证书的情况下,驾驶经港澳海事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游艇在规定水域行驶7日。7日内未发生航行安全事故需延长的,可向海南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最多可连续延期两次,每次7日。
中国交通广播记者:苏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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