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22时42分左右,在河南永城市东城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7月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谭某、张某、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案件侦办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布。
肇事人谭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167.6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醉酒驾驶机动车现象的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确实知晓谭某醉驾,未进行劝解同时放任其肇事逃逸,根据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表述的心理态度,放任行为危害结果发生为间接故意犯罪。
此事一出,众网友均气愤不已,认为酒驾女车主先逃逸又追尾轿车起火,宝马车主太无辜,纷纷留言求判死刑。针对该事件的不同声音,你咋看?(最终判决以官方发布通报,本文律师观点为依据目前官方通报进行分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子森 李晓旭
法律咨询: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 邱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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