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解决邯郸市市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市区非城镇户籍人员的住房困难,从7月1日起,邯郸市市区2019年保障性住房开始启动集中申报受理工作,直至7月31日结束
按照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年度复核”的原则,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参加年度复核。在今年的保障房申请受理工作中,公租房保障家庭也纳入到动态管理年度复核范围。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包括已纳入轮候序列和保障的家庭)须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复核表》(或在www.hdbzf.cn下载),参加年度复核。参加年度动态复核的申请人,户口在市区的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参加年度复核,户口不在市区的到务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参加年度复核。参加年度动态复核的申请人按照申报当年度的准入条件复核(城镇低收入家庭除外)。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群众如果还有需要了解的事项,可电话联系相关部门详细咨询。
丛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3109578;
邯山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3128470;
复兴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4045606;
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房管处:6299626;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8066872。
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特别提醒,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家庭,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部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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