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市教育局决定,暑假前在全市中小学校再次开展“拒绝有偿补课”专题教育活动,明确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近年来,市教育局通过组织承诺签名、出台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题教育活动等措施,明确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有极少数教师自律不严,存在个别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被市教育局在全市通报批评。前阶段,省教育厅也对我省有关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案例给予全省通报。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学校要针对假期有偿补课易发高发时段,组织开展自查,抓好有偿补课整治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有偿补课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市教育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地整治有偿补课情况进行督查,对典型案例将予以全市通报。
市教育局要求,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承诺,做到“六个坚决”,即:坚决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坚决不组织学生在家、到学生家或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坚决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坚决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坚决不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学生休息时间进行有偿补课;坚决不组织、从事或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而对于顶风违纪的行为,市教育局表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严肃处理,实行“零容忍”。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中小学教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来源:汕头橄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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