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新闻报道,7月1日,绍兴中院对陈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涉及借贷平台“米房”及“壹周金”,主犯陈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绍兴中院一审判处陈某某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650万元;判处曹某某等其余16人有期徒刑10年至1年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18年8月,该案被确定为浙江省扫黑办督办案件。公开报道显示,2016年3月,被告人陈某某注册成立浙江感恩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1月,公司内部成立催收部。陈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包括,令6万余人先后陷入“套路贷”,4.3万余人遭敲诈勒索,2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遭遇泄露,涉案金额达2.9亿余元。此外,在贷后追债过程中,该组织通过辱骂、威胁、恐吓、发送附有被害人头像的淫秽侮辱短信或图片等方式催收,造成两名被害人自杀,其中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企查查信息显示,浙江感恩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由陈某展全资控股,对外投资包括杭州米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 “米房网络”),米房网络法人控股亚潍财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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