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2日晚间,保利地产公告称,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根据批复显示,中国证监会已核准保利发展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据中国网地产早前报道,6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文件披露显示,证监会已对保利发展控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查,确认该申请符合回复审查条件。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决定恢复对行政许可的审查。
另据早前信息披露显示,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对保利发展提交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作出中止审查决定。
据中国网地产统计,保利房地产最近一期公司债券发行申请为2018年8月22日,发行规模为150亿元,发行状态为获得通过。自2018年11月以来,保利地产多次发行中期票据,并无公司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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