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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AI财经社健识局 陈广晶
编 | AI财经社健识局 王小楠
来源于AI财经社旗下医疗大健康品牌“健识局”,,
刚刚入夏,新一轮反腐风暴已经悄然来袭。
近日,江苏卫健委发布通知,年初征求意见的《江苏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公布。
根据这份正式版的管理办法,企业首次列入江苏省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或者5年内两次及以上列入其他省份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流通该企业及其代理人,都将被踢出该省市场两年。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原签订的购销合同即时终止。
医疗机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收受贿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受到党纪、国法的调查处理。
同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涉案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人员,也将因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被纳入失信行为等级管理。这也意味着,其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将受到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江苏省的反腐新规中,并没有像上海、安徽等省份已经发布的规定,将医务人员的处罚与具体金额挂钩,但,事实上其红线已经一降到底,即只要出现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无论是企业还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都将受到巨大的影响。且可操作性也更强。
而以财政部联合国家医保局开展的“穿透式”查账行动为核心,医药反腐压力持续升级。可以看到,新形势下,“必要时”也会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已经成为新的主导力量,引领了新一轮反腐风暴。
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反腐,对药企的打击无疑将更加直接。结合带量采购改革试点的推进,业界感叹,带金销售真的要完了。
五大红线不能碰
企业违反或遭踢出市场
管理办法规定,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及其代理人不得给予采购和使用其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具体涉及五类行为
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被检察机关认定有行贿事实,但行贿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依法认定有行贿行为并作出处理决定的;因行贿行为被财政、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医保、物价等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规定与今年1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保持了一致。按照江苏省规定,企业或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只要违反上述规定,就会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也意味着,企业踢出该省市场两年等处罚的生效。
同时,管理办法还明确,将与纪检监察、司法、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财政、医保、物价、商务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共享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这也无疑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各方的监督。
事实上,江苏省作为医药大省,对药企的合规管理力度一直保持相当高压。
1月23日,除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外,江苏省还发布了《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监督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在集采环节,实行廉洁购销一票否决制。公立医院考核不合格将面临,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甚至取消其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
一份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例报告显示,2017年,江苏省共结案药械商业贿赂案件39宗,其中17宗处实刑。另据业界统计,在反腐风暴刮起之初的2016年,江苏省全年即有至少58名医疗行业人员被查,包括院长、科室主任、医务人员等。
分析人士指出,管理办法等反腐新规的落地,无疑将对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形成更加有力的震慑。
大三甲出手
新一轮医药反腐风暴来袭
可以看到,在江苏省管理办法中,有一条要求为:医疗卫生机构在与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采购合同时,应当同时签署廉洁购销合同,列明企业指定销售代表姓名、不得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如企业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将解除购销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
这不仅从法律层面上确保了管理办法实施的合法性,更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医疗机构在其中的主导性。而事实上,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医疗机构参与反腐的积极性也在加强。
6月24日,浙江监察委官网消息显示,邵逸夫医院主动邀请了77家与医院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药品、高值耗材经销商代表,共同参与该院廉洁警示集体约谈会。
约谈会 来源: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官网
事实上这次对企业的约谈大会,也是邵逸夫医院的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医院对温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等发生的七个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剖析,并对医院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要求全体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各科室、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警示教育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抓深抓实。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令禁止各科室私设“小金库”,各科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实际上,邵逸夫医院的廉洁医院建设工作早已启动,在此前的治理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报道显示,2018年,邵逸夫医院医生主动退交红包109.8万余元。
同在浙江的海宁市妇保院设立了“定期举办医药代表、器械代表接待日活动”,以此杜绝一对一私下接触产生的滋生腐败风险。
而此前,湖南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不但召开了廉政谈话会,约谈所有有业务往来的药品、设备、耗材供应商(经销商),还提出了四个“”
以任何形式给医务人员回扣。供应商代表进入病区、门诊、药房等非业务联系科室窜访。到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统方行为,以次充好,降低产品质量。
上述规定,可以说,已经从根本上堵住了医药代表、代理商与相关负责人私下接触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腐败发生的风险。
可以看到,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措施落地,医保控费压力升级,带量采购、财税稽查等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以及“腾笼换鸟”宗旨使医务人员有机会获得更多“阳光下收入”的前景下,整个医疗、医药领域的市场格局正在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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