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涛
自2014年A股市场IPO定价实行23倍市盈率限制以来,市场已多年未见基于较高发行市盈率的新股定价。
这一情况已经被科创板和注册制试点改革打破:继华兴源创新股定价41倍市盈率后,睿创微纳、天准科技先后确定了发行价,发行市盈率分别为71倍和52倍(扣非前)。
此处有几点疑问:一、改革为什么放开定价管制?二、IPO高定价是否是改革的必然结果?三、怎么看待这种高定价的出现,未来如何应对?我们结合A股历史运行情况,分别来尝试回答一下。
为什么放开定价管制?
放开IPO定价管制是此次改革的既定内容之一。在改革《实施意见》中有明确表述:“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对新股发行定价不设限制。”这说明,此次改革对于放开定价管制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
A股历史上有若干次放开IPO定价管制的尝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2009年6月新股发行改革放开了定价管制。这次持续了3年多的实践,最终因二级市场持续低迷、舆论指责新股发行速度过快导致股指下跌,没能继续下去,先是2012年新股发行定价有条件管制的老措施被重新拾起,此后于2014年重回发行市盈率管制的老路。
发行市盈率控制在23倍,一时解决了新股发行定价过高的问题,但系统性的成本也极其高昂。所有公司均以类似的估值IPO,带来了至少以下问题:一是价格信号缺失,类如黄金和黑铁同价,使得市场主体短期内无法为好公司“投票”和“称重”,不管公司的个体差异多大、质地优劣与否,从市场拿到的价格(估值)一概相同,配置给黄金的资源少了,配置给黑铁的资源多了,这就弱化了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二是风险偏好扭曲,一级市场彻底演变为无风险市场,大量市场主体以“买彩票”的心态申购新股,并在新股上市后的连续涨停中演绎泡沫,恶化了供求关系。(下转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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