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普遍,也导致了担保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多数人知道担保是需要承担法律风险 ,但有时候并不清楚这个风险程度是有多大。因此对于亲戚、好友的担保邀请,很少有人严辞拒绝,多半有人半推半就地签了字。
要清楚,现实中因担保而造成家庭困难、事业衰败的例子并不少,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
一、保证的不同方式。
根据《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在一般保证情形下,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进行追偿,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不足以完全履行债务的,才由担保人承担偿还的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相比一般保证,连带保证责任对保证人的风险无疑更大。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还清为止等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律师建议:
1.只有债务人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时,才能降低担保人的风险。
因此保证人在提供担保前必须详细了解债务人的诚信状况、偿还能力、负债信息等,不能碍于情面而盲目提供担保。
2.明确保证责任和保证期间。
保证人应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承受能力提供担保,避免因债务人万一履行不能而使自己陷入困境。
3.合理利用担保期间。
如果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经过,则保证人可以不再履行担保责任。对于债权人一方而言,则应与担保人签订书面协议,并且在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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