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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30)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市政府网获悉,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等各种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分类打击。此外,今年6至11月,全市集中开展一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失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黑名单”。
对不同监管对象的违规行为分类打击
针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通知提出要聚焦重点、分类打击。
记者梳理发现,通知罗列出了4类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
对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按照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管重点。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行为;对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串换药品、诊疗项目、耗材和挂床住院等行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对参保人,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对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对扶贫领域的欺诈骗保行为,重点打击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减免自付费用、提高报销比例、免费接送、免费拿药等方式,诱导农村贫困人员虚假住院、虚构医疗,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行为。
6月至11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通知提出,今年6~11月,全市集中开展一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其中,各区县根据2019年医疗保障工作重点任务,做到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日常检查全覆盖;区县专项整治自查工作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对检验检查和门诊特病的现场检查率分别不低于50%和20%。此外,市医保局及时启动开展市级抽查工作,及时督促各区县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市级抽查工作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抽查医药机构比例不低于10%。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提出,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形,依法依规采取限期整改、暂停结算、暂停协议、解除协议等处理措施。对涉嫌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经办机构应提请行政部门处理或由行政部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失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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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何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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