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中期以前,官场虽然也以风气败坏著称,但因历朝皇帝的严厉整饬,官吏毕竟还不敢公然因缘为奸。乾隆后期尤其是和珅专权以后,就真正是“礼崩乐坏”了。嘉庆亲政后虽然竭力整顿,无奈积习已成,不可挽救。其私造假印之案,就是吏治败坏的明证之一。
嘉庆十一年(1806年)八月,直隶布政使庆格奏称,查出司书(布政司书吏)私刻假印,勾结舞弊一案。据称:因为该省历年藩库中出入的银数混乱不清,庆格因向司书查询,而司书狡黠支吾,所以庆格将历年的粮册档案拿来详加查核,发现历年征收的地丁钱粮(雍正以后,把人口税摊到地亩中征收,称地丁银)、耗羡以及杂税银两,都有虚收的款项。
意思是说,直隶省历年以来存在着账目不清,有人从中舞弊营私的现象。经过总督、两司的严厉审讯,共查处定州等十九州县虚收地粮、耗羡、杂税银两达二十八万两之巨,这些钱全都落入了各级官吏之手。
嘉庆接到庆格的奏报后,十分震惊,认为司书敢于私自雕刻布政使和库官印信,串通舞弊,实在是大清开国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简直出乎情理之外。于是他立即派出钦差大臣、协办大学士费淳等人赶到保定,让他们严查此案。
到了九月,费淳等奏报的审讯结果,比庆格所奏更为严重:从嘉庆元年起到十一年为止,计二十四州县,一共侵盗银三十一万余两。嘉庆帝气愤之下,将书吏王丽南、州县官陈锡钰等二十多人处死,家产查抄,相关的督、抚、布政使,也都分别治罪。
此事处理后不久,嘉庆十四年,京中又发生了一起私造假印舞弊的案件,这起案件更令人震惊。当时有工部书吏王书常,私刻假印,冒领库银。每当朝廷批准岁修工程时,王书常便私盖堂官印信,重复到户部和内务府等衙门支领银两。当事情败露之后,王书常已领款十四次之多,数目达白银四十多万两。
这样的奇事真是够骇人听闻的。按照清朝规定,书吏支领银两时,必须由工部尚书签字后,通知户部,再由堂官予以复核,然后才能发放银两,手续不可谓不严。可是,部吏们朋比为奸,往往乘尚书、侍郎这些大员谈笑饮宴的时候,把请求支银的文件呈送上去,大员们往往看也不看,随手就签了字,甚至还有让幕僚代签的。
负责把关的都如此松弛,那就更不用说是底下办事的书吏了。结果这些书吏便有了可乘之机,假公肥私,大捞不义之财。京师各部腐败到了这个地步,嘉庆帝是怎么也想不到的。
此案发生后,王书常等人伏法,户部和工部大员包括颇受嘉庆帝赏识的戴衢亨以及禄康、英和、常福等人,都受到了降职或黜革处分。嘉庆总结此事教训,说大臣们如此因循怠玩,就是因为自从和珅被处治以后,大臣们唯恐担上“专擅”的罪名,而纷纷以为人宽厚博大为美德,口中说是办事,实际上什么也不管,还美其名曰这是“安静”。
朝中没有实心任事的人,便使那些胥吏们有了钻空子的机会,舞文玩法,无所不为,渐渐就发展为肆无忌惮,朋比为奸了。看来嘉庆帝对造成这些积弊的原因还是十分清楚的,可是,首倡宽仁安静而严惩“专擅”之人的,不正是他自己吗?这才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此弊公开,朝野内外议论纷纷,都说,平日应尽的职责,尚且稀松如此,谁又能指望这些大臣兴利除弊呢?再者,州县舞弊,多不过几万;省习舞弊如上述庆格所奏之案,则达数十万;到京师各部,竟达千百万。这还不过是书吏,而堂堂大员,更不知怎样呢。嘉庆亲政后就整饬吏治,整饬了十年,就整出了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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