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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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李楚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其中执行董事刘菊妍女士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卫红女士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雪贞女士出席了会议,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审计师、监票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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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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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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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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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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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经营目标及年度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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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本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长李楚源先生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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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议案名称:关于副董事长陈矛先生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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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刘菊妍女士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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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程宁女士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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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倪依东先生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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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黎洪先生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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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吴长海先生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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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储小平先生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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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姜文奇先生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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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显荣先生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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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卫红女士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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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议案名称:关于 2019年度本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主席冼家雄先生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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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议案名称:关于职工监事李锦云女士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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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议案名称:关于监事高燕珠女士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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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为属下部分企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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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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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间委托借款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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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及为其部分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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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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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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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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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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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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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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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派息方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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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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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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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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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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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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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9项、第20项和第21项议案的表决结果符合审议特别决议事项的要求,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同意,上述三项议案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22项议案已全部审议通过。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巧芬律师、徐立岩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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