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6月24日,广东佛山发生了一起恶劣的打架事件,而这源头竟然是因为狗。让我们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一名老人带着一条有牵引绳的金毛犬在小区遛弯时,金毛犬与一只没有牵绳的贵宾犬发生了撕咬,在撕咬的过程中,贵宾犬被咬死。随后贵宾犬主人叫来了老公用类似千斤顶的东西就金毛犬活活打死,老人在过程中被打得骨头断了两根,在医院鉴定,另一名老人目前也因高血压住院中。目前警方已经将打人者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公安机关呼吁:遇事应冷静克制,依法文明处置,切勿一时冲动,以身试法。
案件分析
总有一些人在我们正常的三观之外,也总有一些人游离在法律边缘,根据视频显示,同时根据当时小区目击者称,金毛主人有牵引绳,同时办了狗证,忽然一只贵宾犬冲过来对着金毛叫,两只狗发生撕咬,在咬死贵宾犬之后,老人也一直在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但此时贵宾犬主人叫来了自己的老公,老公不由分说,拿起类似千斤顶的东西向金毛的后背砸去,并追着狗用棒子将狗打死,在此过程中,造成了金毛主人父母一人骨折,一人高血压病发。
那其实这个案件我们梳理后就会明白,为什么对何莫民进行的是刑事拘留而不是民事拘留,因为这件事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因为狗而产生的民事纠纷,而是一切恶劣的打人事件,其对受害人已经造成伤害,不管是何某男在打狗过程中,是否对老人动了手,是老人出现应激反应而导致摔倒骨头断裂、高血压病发,还是在护狗过程中,被男子误伤,何某民的行为都是非常恶劣的,刑事拘留后,何某民将被以哪种罪名控诉呢?是否能听信其贵宾犬已经养了9年感情深刻一时失控的说辞呢?
我认为,何某民在小区当街殴打金毛,与金毛主人发生冲突,并致两位老人受伤住院此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故意毁坏财物罪。若金毛犬的价格经鉴定在5000元以上,则男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2、故意伤害罪。若男子存在殴打老人的情形,且老人达到轻伤二级以上伤情,则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
3、而金毛咬死泰迪,金毛主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目前已知的信息中,被侵权人存在不牵狗绳的过失,是否属于重大过失,还需要结合其他情况综合判断。
田大状点评
所以,狗咬狗,人最多承担民事责任,人打狗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尤其是面对两位老人在已经多次道歉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暴力,就有恃强凌弱的意味了。在目前打黑除恶大环境下,严判是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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