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放管服”改革,曝光“怕慢假庸散”。近日,栏目接到了几位上饶县茶亭镇群众的投诉,他们说,村小组有几个水塘被征用,当地村委会隐瞒大多数村民,把土地补偿金发放给了少数村民。那么,情况是否真的如此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在茶亭镇茶亭居委会何家突小组,记者见到了几位反映人。
他们带记者来到了茶亭工业园区的几片空地上。村民们说,2010年之前,这里都是水塘。
反映人郑先生告诉记者,工业园区2010年征了两座水塘,2017年又征用了一个水塘,总共是有14万。
尽管郑先生说出了水塘的面积和补偿金额,但他又表示,实际补了多少钱,他并不清楚。因为这笔钱,根本没有分到每一个村民手中。
郑先生说,村委会的包干干部说被一个叫郑辉泉的取走了。
而另一个反映人黄女士说,她们不知道,一点消息都没有。那个钱被分掉,应该是要开会的,分到钱的人讲了这件事。
但很多人都像这位村民一样,在分钱后,才知道还有补偿金这回事。他们认为这种做法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郑先生认为,村集体在五六十年代做的水塘,明明是集体资产,应该收回集体,不是他个人财产。
那么,村民的诉求是否合理呢?
在《土地管理法》中,关于用于灌溉的水利用地,是这样定义和划分所有权的:“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此外,关于土地的征用补偿问题,《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也有着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郑先生说,政府补偿青苗费,这是合理的,但你不能征用(土地补偿)费拿去。
那么,这少数的几户人家到底有没有领到这笔钱?他们领到的是单纯的青苗费,还是连同土地补偿费都一并领取了呢?记者来到了郑辉泉的家里,打算当面弄清楚这些问题。
在郑辉泉的家里,记者并没有弄清所有问题的答案。
因此,记者决定到居委会了解情况。
茶亭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郑某告诉记者,这七八户人家的确是领到了青苗费和土地补偿费,领取理由是:遵循了村规民约。
这位郑书记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却表达了对村民诉求的不解。
在沟通的过程中,记者发现郑书记的态度比较含糊,尽管他表示会重新商量方案,但并未说明何时才会落实。村民们告诉记者,几年来,郑书记的态度一贯如此。
那么,茶亭镇政府对于群众的诉求,有着怎样的看法,又做了哪些工作呢?村民们说,他们曾到镇信访办投诉过此事。但令记者意外的是,那里的工作人员似乎并不清楚此事。
【主播点评】
随着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农民老百姓也越来越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像郑先生这样的村民,他们依据法律提出合理的诉求,但却一直都没有得到重视,维权之路走得非常艰辛。在调查过程中,记者有着这样的疑问:居委会含糊的态度,到底是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是“怕慢假庸散”作风所致?镇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群众的诉求,却没有主动介入调查,而是等待村里上报调查结果,试问这样该如何帮群众解决实事呢?目前,何家突的村民仍然在等待着居委会能够召开会议,重新商讨土地补偿金的分配问题。此事的进展,栏目会持续关注。如果观众朋友们也有问题要向栏目反映,可以拨打电话
来源:我的上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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