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设住宅楼却盖起违建楼!合伙人竟把自己给举报了
最近,东方的庄先生给我们栏目打来电话称,之前,他与一个人合作兴建住宅楼,结果楼是建起来了,但庄先生却发现,这楼房有问题,因此,庄先生还把自己给举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咱们一起去看看。
庄先生告诉记者,他与王先生在2012年时达成初步共识,并由庄先生的妻子许女士与王先生签订了合作兴建住宅合同书,当中写明,王先生作为甲方,需负责承担全部建设资金,其中包括办妥规划、报建、施工许可证等一切建房手续,并保证所办证件手续真实合法。
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工程建设期限定为12个月,即2013年5月20日为止。可一直拖到2017年,庄先生一直没有等到,王先生通知他办理房产证。于是庄先生就询问王先生此事,王先生这才告知,原来这个房子是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属于违建。听到这里,庄先生很是生气,这属于违建,自己是不可能要的,所以就想到向城管举报,想办法把楼拆除后,拿回土地。
那么,庄先生的说法是否属实呢?随后记者通过电话,与王先生取得了联系,王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住宅楼建成后,其中1800余平米的房产,归庄先生所有,其余的将进行出售,此外,在住宅楼建设初期,王先生就已经知道报建手续没有审批下来,但依然继续建造楼栋。
王先生称,目前,住宅楼已经被海口市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记者在楼内的墙壁上也注意到,海口开源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6月24日张贴了报停用水告示,称由于该栋建筑未经许可擅自建设属于违建,海口市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11月19日,已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按照流程公司方面将于7日内停止供水。此外,庄先生还向记者展示了,从去年9月10日起,一直到11月19日为止,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的四份通知书,包含两份责令整改通知书、一份限期拆除决定书,和一份强制拆除决定书。但截至目前,这栋居民楼仍然未被拆除。
那么,在去年11月底已经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后,这栋大楼为何过了半年多的时间仍未被拆除呢?随后,记者来到海口市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情况,在等待近一个小时后,一名工作人员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中队长陈世斌表示,这个违建已经报到区里,在等待区里进一步的处理。当记者询问到两份通知,最后一个拆除通知都下了半年多,为何没有拆除时,这位工作人员解释道,自己是新来的,具体情况不了解。
随后,记者又与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方面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大队将情况报到区政府后,由于该栋住宅楼目前已经有十户居民入住,综合考虑,目前,区政府方面仍在制定对于这处违法建筑的处理意见,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近年来,全省上下对于违法建筑呈高压打击态势,例如,近期,秀英区依法对位于椰海大道西段的新南北通物流园内正在建设的3栋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除总面积预计达24300平方米。类似这样的打击拆除违法建筑的案例,不在少数,也足以证明职能部门打击违法建筑的信心和决心。所以,对于这一处违法建筑,我们也希望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方面,能够尽快的拿出一个方案,铁腕执法。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期编辑:张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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