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发展了这么多年,不仅房价很高楼市中的奇葩事也是非常多,最近在某房产知名大V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说有一名女士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看中了一套房子总价一百万元,对于这位女士来说房价可能不太便宜,自己手上的预算也有限,但是在售楼人员的鼓吹之下她还是咬咬牙买了,但是买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所买的这个楼盘价格下降了,而自己所买的这套房子总价跌了21万元,这个时候这位女士就不愿意了,要求开发商退款,不想要这套房子了。
但是开发商可不答应,毕竟这位女士和开发商之前已经达成了购房合同,首付款也已经支付给了开发商,现在房价降了你要开发商退款,有那么容易吗?开发商就不乐意了说,退款是不可能的,现在房价降了你要我们退款,如果房价涨了难道你会补我们钱。开发商说的这番话确实很有道理,笔者也认同,并不是笔者不帮这位女士说话,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正常的交易都是合理的,开发商并不是你付了钱房子面积变小了又或者房子质量有问题,如果是这些你要求开发商退款是正常的,但是因为市场降价就要求开发商退款,岂不是乱了套。
笔者一直都是站在刚需者的角度去看待楼市看待投资者,对于开发商的一些乱象行为也一直是嗤之以鼻的。记得去年笔者老家城市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因为当时一楼盘房价水平在五六千元左右,所以开发商在前期卖房的时候房价对外只标了5500元左右,当时很多购房者都交了首付款签订了购房合同等待完工交房,但是后期由于市场房价涨了,开发商就不愿意了,要求房价涨到6300元每平米,前期已购房的业主需要补齐差价才行,对于这种购房合同都签了半路上提高房价的开发商,是现在政策严厉打击的,如果每个开发商都是这样,对于每个购房者来说伤害太大了,毕竟现在买房已经不容易,很多人对于首付款都是东借西凑来的,基本上手上已没有多少余钱,临时涨价必须严厉打击。
所以无论是前面提到的那位女士因为房价下跌要求开发商退款,还是后面开发商因为市场价格涨了临时提高房价要求购房者补齐差价,其实都是很不理智的行为,虽然后来开发商迫于压力最后答应退还那位女士的房款,但是也加了一项条件,那就是把所有的房贷还清才能退,那么这退款的可能性很小,所以笔者建议,作为购房者来说在购房前一定要对市场做好分析,买房不是过家家,你买贵了开发商不会退你钱,房价涨了你也不会给开发商补偿差价。
总之市场的价格波动都很正常,但是对于炒房者恶意哄抬房价肯定是不允许的,而对于房价出现下跌这种情况,坦然接受就行,像一些城市前期由于炒房过盛,后期房价就出现了明显下跌的情况,都属于正常的价格调控,而且对于很多没买房的人来说,他们也希望房价能够出现一定的下跌,他们才能够相对来说买得起,而不是鼓吹房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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