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移动支付服务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对于加强农村民生保障、推动精准脱贫和金融普惠、支持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评估银行账户普及率、支付清算网络的互联互通、通信网络的覆盖以及农村居民收入四个指标,认为农村移动支付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
一、发展农村移动支付的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提高农村的金融服务水平这一重要举措。鉴于支付在金融服务中具有先行性特点,落实移动支付服务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对于加强农村民生保障、推动精准脱贫和金融普惠、支持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7年农村地区支付业务发展总体情况显示,移动支付在农村地区占绝对优势。2017年,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农村地区提供网络支付业务共计1417.82亿笔,金额45万亿元。其中,互联网支付122.73亿笔,金额2.1万亿元,单笔金额171.11元;移动支付1295.09亿笔,金额42.9万亿元,单笔金额331.25元。移动支付因其低成本、高效率、方便携带的特点,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正在成为补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设施、替代传统线下实体网点、带动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工具。
二、农村移动支付发展受益于农村支付环境的改善
农村移动支付的不断普及的原因一方面是是移动支付技术进步和商业拓展所带来的普惠效应,另一方面是人民银行、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移动服务商等共同努力下的政策性引导效应,主要体现在:
1、银行持续提高账户的普及率
账户是各种金融服务开展的前提,账户普及率是普惠金融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据《2017年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农村地区人口数量9.71亿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39.66亿户,人均4.08户;农村地区银行卡数量28.81亿张,人均持卡量2.97张,实现了人人有户、人人持卡,较以往有了明显提升。农村地区网银开通累计5.31亿户、手机银行开通累计5.17亿户,电子支付开通率高达54.69%。深入的银行账户服务体系为农村地区移动支付的发展创造了可能。
2、各方力量加强支付清算网络的互联互通
服务农村地区的机构大多为当地的中小金融机构,其网络覆盖范围有限。通过人民银行在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方面的工作,中小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实现连接,打通了与各银行间的跨行支付;同时中小金融机构接入全国性特许清算机构的服务,打通了农村地区中小金融机构之间的网络。根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农村地区银行网点数量12.61万个,其中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银行网点(含代理银行网点2.72万个)12.21万个,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达96.83%;以参与者身份接入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银行网点44056个,基本覆盖农信社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各类支付服务主体通过创新支付指令发起方式、拓展交易信息传输渠道、组合优化客户身份识别与交易验证方式,为市场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交易介质和内容丰富的支付产品,推动了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
3、数字乡村战略拓宽了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面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35.4%,农村网民规模达2.09亿人,移动宽带网络基本实现发达乡镇、农村地区的热点覆盖。农村地区手机上网人数已超过1.7亿人,农村手机网民占农村总体网民超过80%。
与此同时,农村地区数字化治理开始步入正轨,户籍所在地、违法犯罪记录、工商登记、税收登记、出入境、扶贫人口、农业土地、居住状况等政务信息均可实现联网采集,成为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推动支付服务需求升级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近年来农村地区不断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快速增长。201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617元,人均消费支出达12124元,同比增速均超过城镇居民。农村消费支出结构也由日常生活必需品消费转变为家电、汽车、住房、娱乐等享受型消费,越来越多的城市务工人员通过电商购物、社交红包逐步培养了移动支付习惯,将进一步带动农村地区新兴支付方式接受度提升。
三、服务农村发展需要,移动支付探索农村发展之路
为了消除自然村在社保医保服务方面的“盲点”,基于社保支撑系统叠加银联支付功能的广东省农村医疗移动支付“乡银保”项目在2017年上线运行。截至2018年8月末,广东省已有惠州、河源等11个地市启动了农村居民医保支付“乡银保”项目,拓展用户14.11万户,覆盖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为别为61家、386家,惠及群众300多万人,累计发生交易5.28万笔2030.02万元。
医保下乡一直是农村民生保障工作的难点,不是说每个村开通一个医保结算账户就可以解决问题,客观条件使得农村医保结算账户不符合“收支两条线”。社保卡发行普遍采用市级招标入围制度,而社保基金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结算款只能对应其财政预算专户,这就要求参与开展收单业务的银行机构须既具有社保基金结算资质,又是乡镇医院的财政预算专户开户行。另外,村卫生站不具备定点医疗机构资质条件,同时法人属性不明确也导致其不具备收单商户入网资质。
为了化解这些“乡银保”推动过程中的难点,人行广州分行组织各地市中心支行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人社局、收单机构等,建立扩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沟通处理项目落地过程中的问题。例如作为试点地之一的惠州市将该项目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推动了惠州市全市农合机构以特许方式获得社保卡发行和受理资质,并原则上选定乡镇医院原有账户所在行为收单银行。另外,通过协调,卫生站的主体地位得以确认,其涉及的社保基金结算由乡镇医院采取分账处理结算方式。
如今,“乡银保”项目的移动应用让村民可以“足不出村”地享受医保报销、自助缴纳社保费和进城就医远程挂号等服务。未来,该项目平台还将逐步整合民生缴费、金融机构增值业务服务以及相关分项数据监控等多重功能。
四、关于农村移动支付发展的建议
1、建立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实的移动支付发展机制
广东省农村医疗移动支付“乡银保”项目是由人行广州分行组织各地市中心支行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人社局、收单机构等,联合多部门协同作战的成果,充分体现了在农村发展移动支付中建立起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机制的重要性。基于该项目的成功,可以为农村移动支付发展机制得出四点发展经验。
一是完善组织机制。建立央行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包含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金融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加强顶层组织领导和协调。二是完善协作机制。依托组织机制,实现部门间广泛协作,实现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融合,更好发挥移动支付服务民生保障工作的作用。三是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在经济落后、移动支付服务不足的区域,采取财政支持、税收减免、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对移动支付服务主体、以服务点为代表的代理组织给予扶持;与激励机制搭配,对支付服务主体进行考核,保障激励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四是优化主体结构和加强监管。推动支付领域普惠,引导作为支农资金主要来源的银行机构发挥农村支付服务主力军作用,促进金融资源向农村配置;加强监管,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防范机构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在农村地区出现,坚持农村支付服务于农村的定位。
2、针对农村地区的需求加强移动支付产品创新
“鲜特汇支付”带来的启示是可以应用金融科技新技术,研发推广具有适农功能的移动支付及新型服务点终端等数字化支付产品,满足农村移动支付发展需要。适农移动支付产品应具备以下特点:一是服务特色化。具备批量支付、轧差支付、订制支付等特色服务,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收购等农村特色经营的支付需求。二是功能多样化。针对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需要,推广具有包容、扩展、多场景覆盖的移动支付产品,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支付需求。三是操作简便化。应用生物识别技术,减少人工操作,优化产品界面,增强可用性。四是服务综合化。扩展支付产品接口,建设以移动支付为入口的综合化金融服务平台。五是使用安全化。新型适农支付产品推广前应经过充分验证和测试,提高资金和信息安全度;针对农村居民建立电信网络诈骗损失的快速追偿机制。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农村多元化经济发展
农村移动支付当前还处于由政策推动向市场化发展的过渡时期。部分农村地区的移动支付市场尚未激活,强行提供移动支付服务必须造成成本高、效益低的问题,因此支付服务经营主体的资源投入意愿不强。建议采取行政推动+市场推动联合措施,以激励考核促进支付服务经营主体加大供给,引导支付服务经营主体增加支农资金投入,调动支付服务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待进入市场化阶段后,激励政策应及时退出。对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的农村地区,应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