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允许你们还没看过这组燃爆的照片。
(图源于 @八组兔区爆料)
在深山小路上,在皑皑白雪中,这些巡回法庭的法官们背着国徽去审判,只为了给百姓伸张正义。
简单科普下巡回法庭,巡回法庭制度是法院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或审判案件的制度。
在评论里更多人晒出了“不管躲到天涯海角都要审判你”的法官形象。
重庆的溜索法官,又酷又可爱。
从泥泞的河边走来的光脚法官,就算自己浸湿了裤子,也不能让国徽受到一点损伤。
不管是严冬还是酷暑,不论是坐船还是上山,这些法官们都尽力保护着国徽,坚守着自己的使命。
(图源于@重庆高院)
不仅是在偏远地区,即使是在北京,也有法官为了方便群众,走街串巷、调忧解纷。
(图源于 @人民法院报)
在这些照片下面,很多人都觉得热血又感动。
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法庭。
有法官在藏区的巡回审判车里审判。
把车改成法庭,开到哪里就在哪里审,车外还有大屏幕,周围群众可以实时看到车内审判的情况。
被告人受伤了,那就来家里开庭。
这张照片来自彭州市人民法院的官微,去年12月被告人刘某喝酒后开车回家,行驶中撞到了路边的树,后又和骑自行车的唐某相撞,最后刘某受了重伤,唐某受了轻伤。
刘某酒后驾驶负全责,考虑到他身患重伤只能卧床,所以承办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刘某病床旁,虽然庭审现场简陋,但是法官、书记员、公诉人、法警一个都不少。
最后,依法判决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详细询问了刘某的伤情,鼓励他尽快恢复。
真是严格执法又具有温情。
也有人说自己的姑父就是这样一个法官
叔去查了一下,这个“背篓法官”叫郭兴利。
(图源于光明日报)
作为一名乡村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他面对的当事人是农民群众、父老乡亲。受理的案件大多是婚姻家庭琐事、邻里矛盾或简单的人身损害等民生纠纷,但这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关乎民生的“天大之事”。
上法庭打官司,他们望而生畏,而且这往往是他们几辈人都没有过的经历,再加上偏远山区,交通不便,文化基础差,当事人进行诉讼是很困难的。
所以郭兴利扛起了这份重任,十年里,他办案数量达20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无一上访、无一缠诉发生,结案率达到100%。
在法官的眼里,群众的事无小事。庭审现场曾播过一期巡回法庭的案件,因为侄子家的羊被伯父家的狗咬死了,两个人就上了法庭。
一开始,伯父承认是自家的狗咬死了羊,但后来又不承认了。而且他还说自己家的狗丢失了,还反过来要侄子刘安元赔偿。
他说如果侄子拿不出证据,证明是自己家的狗咬死的羊,那他就要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
法官在询问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后,心里早有了答案。
他不急不忙的说,这个没有对他造成什么精神损失,赔偿就更谈不上了。
最后在法官多次耐心的调解下,伯父的如意算盘落空了,他要赔偿侄子1183元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85元的案件受理费。
很多看似微不足道的纠纷,却也需要法官公平公正的审理,只有这样,百姓的生活才能稳定、幸福。
06年的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讲述的就是一个法官牵着马,带着国徽去解决村寨、村民之间纠纷的故事。
7天里法官老冯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案件,其中一件是妯娌两个因为一个罐子分配不均闹上了法庭,最后法官砸了罐子,给了她们一人两块五毛钱。
这在我们看来可笑又毫无意义的案子,在法官那里也是要被严肃对待的。
普通的法庭不会受理这种案件,但是巡回法庭就是为了处理这种偏远地方的群众的难题。
对于这些地方的人来说,法律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而正是有了这些深入到他们中去的法官,切实的为他们处理事情,展现法律的权威和正义,才让人民理解了法律即正义。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跋山涉水的法官,在庭审结束后,无论多难多晚,都要返回去,不会在当地居民家留宿吃东西。
在电影里,法官老冯最后在回县城的路上,不慎坠崖身亡。而在现实中,云南宁蒗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魏余发和另一名工作人员马永志也是在工作完成的归途中,不幸遭遇了山洪暴发而遇难。
他们带着国徽,冒着生命危险,为人民奔走,只为守护那份法律的尊严。
“不管躲到天涯海角都要审判你!”燃爆,致敬!
(部分信息源于: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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