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作为当下愈加繁盛的文学分支,其繁盛的背后有深层次的动因。网络小说的文化价值体系不是无源之水,而是脱胎于各种传统文化资源。说到根本,网络媒介是一种技术手段,它为民众的创造力提供了舞台和空间。而受众的使用与满足分为“仪式性”和“工具性”的使用。广泛的受众,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主流话语支配社会生活和文化发展方向,此类商业文化的生长和发展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空间和合法性。
使用与满足理论站在受众的立场上,通过分析受众对媒介的使用动机和获得需求满足来考察大众传播给人类带来的心理和行为上的效用。同传统的讯息如何作用受众的思路不同,它强调受众的能动性,突出受众的地位。该理论认为受众通过对媒介的积极使用,从而制约着媒介传播的过程,并指出使用媒介完全基于个人的需求和愿望。
通过网络小说让我们能够更加直接的面向想象中的生活,在平时难以企及的日常生活中多一份对精神世界的向往。
而基于“IP”的网络小说改编分析即 intellectual property 直译是知识(财产)所有权,含义为 有独特吸引力病能借助吸引力捕获受众注意力并带动用户参与的素材或产品 或简称 可供多维度开发的文化产业产品。
典型的IP开发案例如《花千骨》《诛仙》《盗墓笔记》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游戏等,涉及了
(1)媒介经营管理和文化产业相关知识
(2)文本的二次生产和再加工
(2)粉丝经济:如原IP产品拥有持续、稳固的粉丝群,这些粉丝不仅是原有产品的重视用户还是新开发产品的用户及积极的传播者。
这些小说在某种程度上迎合了社会需求,因而从内容来说,也具有新鲜感和观众吸引力,对于原作者来说,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也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运作方式,可以称之为一次创作,多样态开发,拓展了其收入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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