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郝律师,相信你对我不陌生。因为早在1996年我就频频出镜,还被央视评为“普法明星”。我现在还是北京市的立法咨询专家、朝阳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妇联、全国妇联专家库成员。执业32年来我凭借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政府重大项目的前置介入、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行政诉讼与复议提供了详实的法律意见。尤其在北京市“秀水街撤市”“朝阳侵权盗版零包容示范区”“画家村拆迁”等重大事务中做出了贡献,也被业界称为可信赖的律师。
作为盈科所的创始人,岁月给我留下了很多值得回忆的瞬间:2010年1月31日温家宝总理到朝阳区听取居民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我作为律师代表面对面向总理反映民意;2月7日作为知名大律师走进中央台参加“对话——中国大律师”节目;2月8日中央政法委一行到北京视察盈科所,我代表律师做了汇报;2月9日又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采访报道。
盈科所先后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公益服务先进集体、北京市五好党支部、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等。
我也荣获了朝阳区奥运金奖、社会领域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朝阳区社会建设与管理人才奖、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优秀律所主任、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最佳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政法委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全国妇联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亚太评级机构ALB 2016年15佳中国女律师,这些成绩和光环把我的事业推向了一个新的台阶。
前进的动力来源于“社会责任”
大家习惯的称呼我郝主任、郝书记、郝律师,郝大姐,在这些称呼中我最在乎的是郝律师。
40年前一部电影《流浪者》让我喜欢上了律师这个职业,知道了中国律师的责任和使命。我认为知名律师与社会名人同属公众人物,一个共性就是更在乎社会评价,为此我全身心扑在工作中,用专业塑造自己的社会形象。
自84年进入律师行业,从管律师到做律师、成为名律师、律所主任、朝阳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北京市律师协会法治北京研究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律师协会政府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我力求把每个角色都发挥到极致,做律师我用理性和激情诠释着法律的尊严,无论是起草规章、参与立法,还是宣传法律、承办案件,用行动推动着中国的法治建设,践行着从律师到专家的历程。
我时时处处不忘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在特殊党费的缴纳、灾区捐款、慈善组织的捐赠中我都走在前面,以活力加魅力的精神面貌彰显着社会的责任。由于我待人诚恳热情、做事踏实肯干,加上富有哲理的思维和出色的口才、人格魅力,我身边团结和影响了一批律师。
在我看来,成功律师是多年修炼后的文化沉淀,是经验的积累,是智慧的结晶,是学习的结果。“律师这个职业很高尚、很光荣,选择了律师就是选择了付出”。在32年来我坚持与时俱进,一专多能的专业方向。在法律服务领域辛勤耕耘,在婚姻家事专业领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做出了重大贡献,被业内公认为行业领头人,每每在听到大家赞扬时在,我都会在想,前进的动力来源于“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要求我,把一个人的愿望办成一群人的行动
婚姻家事虽是传统业务,但我却对它确情有独钟,问个原由,还要从94年世界妇女大会说起,当《北京宣言》向全世界发出“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时,我就决心投身到世界妇女权益的维护中,25年来,从宣传法律、参与立法,从源头呼吁性别平等;写书出书、代理个案,凭借社会影响力在维护妇权益的历程中不断创新。
我认为维护妇女权益是一个事业,要把一个人的行动变成一群人的行动,就要建立一个组织,为此在1996年我率先在北京律师协会成立了《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并亲自任主任,带领一群人用专业技能开启了妇女维权之路。与妇联合作建立法律咨询室;开通维权热线,进行普法宣传。
此后我积极呼吁全国律协设立婚姻家庭研究会,第一个喊出了“婚姻案件同样成就大律师”的口号,在我和大家的努力下,全国律协民委会下设了婚姻家庭研究会、各省市纷纷建立了专委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越做越大,人员愈来愈多,领域越来越广。我们同心协力用实际行动建设了一支专门维护妇女权益的专业队伍。
参与立法,把实践经验体现在立法中
作为法律专家,我先后参与了《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立法讨论;参与了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两个纲要》实施细则的讨论。作为北京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专家委员,专门研究如何在立法中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制定评估标准,从立法源头把关,有力的推动了立法中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体现。紧跟社会变革,关注和研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针对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受侵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夫妻共同债务不尽合理等社会问题,坚持每年召开婚姻家庭法学研讨会,研讨婚姻家事业务的新动向新问题,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建议,有力地推动了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出台。
利用各种形式,多方位的宣传法律
我认为维护妇女权益,不能只停留在个案的代理上,关键是宣传法律,点亮百姓自我维权的意识、提高妇女素质。为此从1995年开始,我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法律。从北京台到中央台,从1套、2套到12套;从《为您服务》到《经济与法》,从《社会经纬》到《法律讲堂》,从纸媒到视频、再到自媒体,做到了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网络有影响。从《离婚争夺战》到《继承风波》,把法制节目的收视率推向新高,2005年我被中央电视台评为“普法明星”。
我出版的《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婚姻继承篇》《以案说法——婚姻家庭篇》《离婚争夺站》《专家律师说法系列——婚姻家庭篇》等书籍都被视作婚姻家庭领域的教科书。
作为实务届的律师结合实践我还书写了《完善我国家庭财产制度》《世界各国反家庭暴力的情况汇总》《法律透视——第三者与家庭和谐》《婚姻登记中的法律问题及防范措施》《离婚财产股权分割中的问题》《婚姻案件中法官释明权的行使》等多篇论文。
15年来坚持与妇联“三八维权周”同步开展活动,送法下乡、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到女子监狱为女性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在北京妇联开展的“以案说法”宣讲中,我是第一个走上讲台,在湖南省妇联开展的“婚姻法万场宣讲的启动仪式”上我又受邀与律师同行交流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的难点、重点。
在我分管女律师工作时与朝阳区妇联建立了为妇女儿童服务的《爱心工作室》,与朝阳法院建立了为未成年犯罪被告提供心理帮助的《法律阳光工作室》,这项工作已经坚持了8年,服务对象多达上万人。我的身影穿梭于不同的舞台,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一个律师的光和热。
拓宽视野,把维护妇女权益宣传到国际上
改革开放以来,中外结合的婚姻越来越多,主体发生了变化,财产种类复杂且分布广泛。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就需要熟悉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适用,为此我以实务界专家的身份一直活跃在国际交流的平台上:参加了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在中美保护妇女权益座谈会上作了《完善法律体系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报告,与香港同行交流了《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与实践》,在大阪向日本国律师宣讲了《中国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并回答了同行们提出的问题,用实际行动推动着各国执法中差异的解决,扩大了中国律师的影响,也在周边建立了专业律师的维权联盟。
真心实践,认真办好每个案件
作为盈科所的创始人、执业32年的律师,我还活跃在第一线。我认为经验来自实践,管理不能脱离业务。为了让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我对案件认真负责。
针对被告为名人、有钱人,有时既找不到被告又分不到财产的疑难案件,我在程序以外沟通,主动找妇联协助,为解决财产执行难、孩子抚养难的问题,主动出击提供线索协助法院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寻找多种维权途径。如在代理的一起美籍华人与中国公民的离婚案件中,男方不但隐匿了财产、还使用女方名字开户,因涉嫌刑案,导致女方账户被冻结权益受害。
在胜诉后,我没有终止工作,继续协助女方找公安,找执行庭,最终为女方拿到了近千万的财产。实践中我信奉“案结事了”的原则,不光追求胜诉更要做到化解矛盾,为了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我常常动员当事人协议离婚,让双方达成和解,这样做虽然律师很辛苦,但保证了和谐的父母子女关系,深受当事人的好评。为了扩大调解的成果,2018年我还在盈科所建立了婚姻家事调解中心,为当事人建立更快捷的矛盾解决途径。
“人的一生不一定伟大,但一定要崇高,不一定辉煌,但一定要精彩。”这是我的座右铭,也是我的目标追求。执业32年来我始终坚信只有付出才能铸就辉煌,只有奉献才能收获精彩。我希望呈现个大家的状态是“眼里充满了故事,脸上没有沧桑”。
身为全国女律师协会的副会长,我会更加关注15万女律师的生存现状和执业环境,要用奉献关注行业发展、用专业诠释法律人生,真情呼唤和谐社会,爱心谱写维护妇女权益的绚丽与精彩。
讲述人:郝惠珍(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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