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出嫁女”可能大家第一念头想到“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而“出嫁女”现在所担任也是尽孝重要角色,并不是说只有儿子才能尽孝,只不过中国的传统观念始终还是重男轻女的思想比较严重,而出嫁女一旦出嫁之后权益受到很大的限制,对于妇女保护现在国家也加大了法规制度,尤其在土地方面。目前土地确权基本已经完成,国家针对农村土地严重流失和资源浪费问题进行了土地和宅基地确权工作,土地更明确,价值更高,于此同时对于出嫁女权益问题也更明确了。那么有个问题就来了出嫁女到底对于宅基地有没有使用权,父母过世之后对于房屋有没有继承权利。
关于房屋继承问题
其实以前就明确为了保护妇女权益,妇女是有和男子一样的权益,但是在农村这房屋向来传给儿子不给女儿的,因为女儿嫁出去之后,就与家族没有任何关系,并且农村家族会议和墓碑上都不会有出嫁女的事情,也就剥夺了出嫁女的权益,作为村集体来说,为了保护村里的财产不被外户人享有,以前对于已经出嫁女并且户口已经迁出的,村里的宅基地和土地都没有了。
现在出嫁女将可以继承娘家的房屋继承权,我们先来说明一种情况,出嫁女出嫁后,原有的土地不变,因为现在农村土地30年不动,另外宅基地是任何人不能继承的,所有人只是有使用权,归属仍是村集体,而继承的只是房屋,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宅基地和房屋是分离的,土地归于国家所有,一次你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但是有一点根据我国宅基地“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就占据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意思就是如果出嫁女在继承了房屋之后,虽然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实际和有也差不多,只不过不能进行翻建和新建,如果想享有房屋使用年限更长,那么就需要在父母在世期间新建或者翻建,如果父母去世直到房屋倒塌都不能新建因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关于出嫁女户口所在权益
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去,已经落户到婆家,那么在婆家就可以享有申请新的土地和宅基地,但是根据一户一宅的政策一个户口家庭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并且现在很多农村根本没有可划分的多余土地和宅基地,而如果户口没有迁出去还留在娘家,那么在婆家就没有土地使用权益,但是原有娘家的宅基地和土地将不变。不过在农村很多出嫁后都会直接把土地宅基地直接给哥哥或者弟弟。
农村拆迁和征地出嫁女也享有分配
按照近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出嫁女享有继承权就包括,娘家的房屋遭遇拆迁或者征地的时候也是有权继承的,不过一般来说如果在婆家已经具有承包权的,那么就不能参与分配,因为不能双重收益;还有一种情况,出嫁女如果户口在原籍未迁出,但在嫁入的村集体那边也没有享受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的,可以认定出嫁女仍为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同等待遇。
总的来说,现在出嫁女的权益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不过在农村很多出嫁女为了照顾娘家生活,一般不参与分配也不愿继承娘家的房屋,还是依照老传统传男不传女,但是出嫁女权益还是要认清,当然可能会产生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一般很多人出嫁女不考虑娘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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