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涞源镇张家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向阳路和南韩村、南至张家村、西至广源大街、东至幸福大街和张家村的土地,面积约5.206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涞源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万元/亩(10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1日
征地告知书
涞源镇南韩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涞源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向阳路、南至张家村、西至张家村、东至幸福大街的土地,面积约0.017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特此告知。
2019年6月21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