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本该是庄严神圣的地方,在法庭中听从审判长的庭审指令,遵守法庭纪律是对法律的尊重。双方当事人在开庭时唇枪舌剑可以理解,但是公然在法庭上大打出手,倒是极为罕见。
2月18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扰乱法庭秩序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纠纷案过程中,曾某一家三口不顾法庭工作人员和法警的劝阻,对诉讼参与人曾某的亲戚进行殴打并造成轻微伤,最终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他的母亲和妹妹均被判处拘役4个月。
案情回顾
审理结果
乱法庭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案发后,三名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