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规划进行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4件事情村委不能干预!如今的乡村已经迎来了新的规划,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稳定的提升,大家都在想着能够让日子变得更踏实和稳定,不过在农村的建造过程中,每个农民都在想着可以让生活的水平实现着更踏实的改正。当然如今的乡村改善中,拆迁和征地也变得更加的频繁,很多人都会希望能够获得更高的补助金,这样才好的生活。
不管是进行征收还是房屋的拆迁工作,一定要本着个人的意愿才行,不能有强迫的意味,不然只会让生活变得更加的糟糕。而如今的乡村规划中,村干部还是十分积极的,促成了多项工作的进行。但有4件事情村委是不能进行干预的,大家一定要注意。
1.征收费用:在进行征收的时候,补偿款则是农民最关注的问题,谁都想要获得更高的补助金。通常在补助之前,大家都会和开发商进行统一的协商,只有达到了统一的协定之后,才会将名字签下。而至于村干部帮忙签字的情况自然是违规的,除非农民事先已经和村干部明确说明,由其帮忙进行签字的工作,不然的话农民可以进行投诉。
2.组织征地:在这些年里,很多的地方出现了以征代租的现象,组织者多半为乡镇的政府或者村委会,将农民的土地租赁之后,则是在上面进行开发,让农民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对于这种现象,国家进行了重点的批评,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理。毕竟只有县级以上的政府才能进行这项工作,其他组织或个人都不允许。
3.回收承包地:承包地轻易是回收不了的,毕竟法规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的将农民的土地进行调整,也不能将其回收上去。想要回收,一般是农民主动退出才行,不然就是闲置了2年以上的土地。想要进行乡村的用地使用,一定要向上级申请,同意之后才行,没有文件进行收取自然是不合规的。
4.赔偿款的私自分配:通常在征收的时候,承包地的补助金一般都是直接下发给村委会,毕竟承包地属于集体共同所有,不是农民一家人所有。不过这笔费用要在村民的会议选举上达成一致,看看如何进行分配,不能私自由村干部下发分配。农村的规划已经迎来了更好的改变,但这些都要在法律的认可范围内进行,如果村干部违规大家一定要及时投诉!乡村规划进行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4件事情村委不能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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