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永嘉法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早上8时30分,7辆警车闪烁着警灯从法院相继驶出,24名执行干警浩浩荡荡奔赴执行现场,全城猎赖拉开序幕。此次行动由执行局局长总指挥,执行局副局长带队,兵分三路分别前往岩头、桥下、瓯北片区,开展金融债权案件被执行人集中抓捕行动。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执行现场一觉没睡醒,就被拘传
边揉眼睛边跟随执行人员出门的单某万万没有想到,这一觉尚未睡醒,他已经被“请”到了法院的警车上。执行人员一行到达桥头镇林福村被执行人单某家中时,单某还在床上睡懒觉。
2013年,单某向永嘉农商行桥头支行借款3万元,由朋友黄某提供担保。两人各分得一半花光后,无正当职业的单某便无法履行偿还义务。2017年法院根据生效判决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单某发送《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后,单某仍是无动于衷。
于是,法院将被执行人单某列入此次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的范围。一大早,睡眼朦胧的单某便被上门的执行人员逮个正着。
被传唤至法院后,单某声称自己无能力履行,并无良好筹措还款态度,无奈,执行人员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执行现场二饭没做完,便被带走
“今天中午我们家吃黄鱼…”正在家中聚精会神做饭美食的黄某一回头,看到的不是其家人,而是威严的执行人员。始料不及的黄某愣住了神 ,“你们中午也搞执行?”
2016年至2018年间,黄某以借款人、担保人身份相继向永嘉恒升村镇银行借款80余万元,仅归还10万元后,剩余70万余元本金及利息一直未予履行。在审判执行阶段,黄某对于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一直熟视无睹,既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履行归还义务。
被拘传至法院后,被执行人黄某仍表示自己无力归还,并无积极筹款履行或和解意向。无奈,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执行现场三虽是担保,也得还款
一众执行干警出现在何某面前时,正坐在家门口的何某傻了眼,好一会儿才回过神,“这笔钱是张某借的,我只是担保人……”何某表示。
“借款人没还钱,你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同样需要负责法律责任,也是我们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向何某释法析理,何某乖乖配合被“请”上了警车。
两年前,张某、何某某分别向恒升村镇银行、永嘉农商行分别借款20万元,并由何某担保,此后张某、何某某无力偿还借款,被告上法庭,2018年年间分别调解、判决张某、何某某归还借款,何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调解、判决书生效后,何某仍然没有履行义务。
2019年该两案均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期间,何某既不向法院主动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此次,执行人员上门将何某拘传至法院。
据统计,本次涉金融、公司债权专项活动共出动警车7辆,执行干警24名,传唤到位被执行人15人,拘留6人,罚款5人,执行到位金额17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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