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国家对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在放宽松。像是在2017年,国土资源部就有通告:允许深度贫困地区“灵活”使用宅基地。只不过文件执行的主体是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不是农民个体。
在2018年的1月15日,国土资源部表示:试点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以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在上个月,也就是2019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其中的第4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随之,各个专家也对这些政策的密集释放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多数专家都表示,宅基地宽松化是趋势,并且支持农民有条件的进城,没条件的上楼,简称“上楼进城”。还有一些专家的想法就想的更远一些了,他们认为:农民的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应该自由入市,这样可以让贫困的农民尽快富裕起来,也让农村尽早实现城市化,更让农民有机会发家致富。
不过,更多人是不赞同这个看法。并且反对让农民农村卖房,进城买房。他们认为让农民用自己的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也没从农村的现实情况入手。
因为现在很多城里人都想在农村能有块地,盖个房。春节时候严厉整治的农村大棚房,其实就是这么个情况。但是城乡地段不同,产权价值也不一样。不说大城市,省会城市的一套房子值多少钱?一般县城里的一套房子又值多少钱?而地处农村的农民,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又能值多少钱?显而易见,即便把农村宅基地卖了,也值不了几个钱,所以就劝那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就别惦记这事了。到时候,农民进城买不起房,同时又回不了农村咋办?
那还应该继续鼓励农民进城,鼓励城市化吗?
其实应该从两个角度看。现在人们鼓励说让农民变市民,同时又有说法是支持返乡创业。这好像是相互矛盾的两件事。但其实也是以人为本的最好体现。
如果有本事的农民,进城可以活的更好,那就鼓励他们进城,农民变市民。而有些农民,在农业或者相关行业有专长,不适合进城发展,那就在农村自主创业,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能一味的觉得鼓励农民变市民就是好事,也不能讲返乡务农或者返乡创业就是混的不好,或者低人一等。要给农民自主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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