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对降低深圳前海合作区企业运营成本,引导注册企业加快回归前海扎根经营,加速前海产业和人才集聚有助推作用。
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办法自2019年7月1日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哪些企业可以领取补贴?
《补贴办法》规定补贴对象分为承租单位与产权单位:
(1)承租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社会组织,且不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内;注册地、经营地与税收缴纳地在前海合作区;经营范围符合前海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租赁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办公用房期限不少于3年。
(2)产权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自持的办公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项目出租率不低于85%;承租单位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且未享受过相关租金补贴;承租单位的租金价格均不超过市场评估价格的70%;租金年递增率不超过5%。
此外,该办法规定,企业补贴对象分为一般补贴对象、重点补贴对象、特殊补贴对象三类:
一般补贴对象:符合基本条件,且租赁面积不低于150㎡即可。
重点补贴对象:明确总部企业、持牌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独角兽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及其持股50%以上的一级或二级子公司以及年度直接经济贡献超1000万企业为重点补贴对象,给予重点扶持。
特殊补贴对象:将港企作为特殊补贴对象,适当降低准入条件(面积要求降至100㎡),享受与重点对象一样待遇。
2.补贴力度和标准如何?
(1)承租单位补贴标准
为鼓励企业尽早回归经营,办法对2019年、2020年回归的企业设定了梯度递减的补贴标准,连续补贴3年,2019年底前回归企业补贴标准高于2020年回归企业10个百分点。其中:
重点补贴对象,2019年入驻,每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50%,不超过500万元;2020年入驻,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40%,不超过400万元。
特殊补贴对象,2019年入驻,每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50%,不超过500万元;2020年入驻,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40%,不超过400万元。
一般补贴对象,2019年入驻,每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30%,不超过300万元;2020年入驻,年按照实际租金补贴最高30%,不超过300万元。
(2)产权单位补贴标准
为鼓励产权单位发挥共同招商的积极性,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可以项目为单位申请租金补贴,承租单位不再重复申请。2019年前达到条件的最高补贴2500万元,2020年达到条件的最高补贴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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