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6月17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对外透露,“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这对于在城市打拼的,但户口仍为农村当地户口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这一利好政策,有着一定的现实背景。是为了抓好重点人群落户,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而采取的进一步措施,是为了打通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通道即将推出的。但问题的关键是怎样落地,如何落地。
户籍问题一直是大众关注度最高的现实问题。尽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户籍表明的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的区别已不明显,但是,它对孩子接受教育,以及享受什么样的医疗保障等等方面,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不少地方推出根据户籍划片就近入学等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如果在某些教育资源比较好的学区,没有户籍,要么你根本入不了学,要么就得花高价借读。
户籍问题也是困惑不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问题。很多第一代进城务工的农民,其第二代大都出生在城市,但因为户口还在农村,其第二代、第三代孩子的户口还得跑回老家入户。因而,本是在城市出生的孩子,却不能和户籍在城市的孩子一样享受相应的待遇,甚至到了入学年龄,不得不被送回老家就读,成为留守儿童,带来诸多社会问题。
记得很早以前,不少单位或者企业,在公安机关都有集体户口,凡是调入尚未有自己房子居住的,基本上都可以落户在集体户口上。而在当下,不少地方,办理入户手续,基本上都要求户籍和房子相关联。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因为被租赁房屋应该由原户主户籍占用,怎么让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落户,似乎还是一个新问题。因此,国家应该推出统一政策,真正让“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真正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正如发改委新闻发布会所讲那样,要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持续提升城乡融合水平。让城乡孩子接受同样水平的教育,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真正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让城市居民和农村百姓具有相同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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