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我感觉我的脖子被人架住,一个冰凉的东西划开我的脖子。”申丽霞伸出双手去摸,发现自己的鲜血开始喷涌……2017年5月12日,河南一高中学校教室里学生李某从上衣口袋里拿出刀子,向英语老师割喉行凶。
日前,李某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很丢人,别人会背地里讨论,这个老师到底做了什么,让学生对她恨之入骨,直到想杀死她呀!”然而申丽霞说,她甚至没有在课堂上或私下对李某说过任何重话,“因为李江成绩不太好,他积极来问问题,我非常高兴,所以反而经常鼓励他。”
直到被警方逮捕后,李某也拒不供述自己的涉嫌杀人动机。“我的学生为什么要置我于死地?也许一辈子我都将带着这个疑问活下去。”
“他忽然一只手搂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拿出刀在我的脖子上划拉。”申丽霞本能地用双手去拉开李某,“但纹丝不动,我感觉到一把刀在我的脖子上反复划拉,我的鲜血流得到处都是。”办公室里两个老师赶紧跑出去喊人,这时另一位老师下课后回到办公室,看到这一幕发出大叫。
申丽霞回忆,李某在班上成绩不太好,但也没有任何特殊表现,事发后,联想起李江此前的种种表现,申丽霞越发想不明白。
2017年5月26日,李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乐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据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2018年2月5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某司法鉴定机构对被告人李某进行了精神状况鉴定,显示其无精神病,认定李某在此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判决书上,李某自述涉嫌杀人动机是,当天在问老师问题时,自己眼睛看向办公室门口方向,申丽霞提醒他眼睛不要乱看,“自己一时冲动就从上衣右侧口袋里把削铅笔用的文具刀掏了出来。”
而根据判决书上李某的自述,李某也称自己和申丽霞“没有矛盾”。李某自述:“与申丽霞没有矛盾,因自己的英语成绩一直处于倒数第一或倒数第二,最近一次考试英语成绩提到倒数第六,自己想多请教老师问题以提高成绩。”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的判决书显示,李某未满18岁,对其依法减轻处罚,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目前,申丽霞一家已经提出抗诉。申丽霞在当地一所初中继续担任英语老师。
综合:红星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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