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钱加入,钱能生钱!
有钱一起赚,富贵险中求嘛!”
这种拉人投资的话术,
听了很兴奋吧?
可惜说好做彼此的“天使”,
结果却成了别人的“弃子”,
到头来伤钱伤心伤脑筋。
“非法集资”让你醉,
依法批捕催人醒!
2018年至今,福州全市检察机关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154件175人,批捕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15件17人,批捕集资诈骗罪案件8件9人。
现在就跟着榕小检,
来看看这些骗人的“马甲”长啥样吧!
骗局1:
钱多靠得住?吸金黑洞!
2015年福州的贾某注册成立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到处宣传公司有高回报的P2P线上理财产品和线下投资项目。为骗取客户信任,贾某找人制作虚假的《某银行保证金质押合同》,谎称公司在银行有大额的保证金质押;并向他人借用二手车城场地,组织多数为老年人的被害群众前往参观,谎称其为公司旗下运营的车行;还时常在酒店召开推荐会,宴请被害群众聚餐等,营造出公司资金雄厚的假象以便疯狂吸金。
2015至2016年期间,贾某与近百名被害人签订协议,共收取人民币980万元以上,造成被害人损失达820万元以上。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台江区法院于2018年12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骗局2:
融资可暴富?说翻就翻!
2015年梁某在福州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以某地房地产项目融资名义,允诺高利率回报,聘用业务员向中老年人、拆迁安置群众等防骗意识薄弱的群体鼓吹宣传,骗取公众存款。
截止2017年9月,共向192名被害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700万元以上。案发后,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2018年2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梁某,目前该案正在公诉审查中。
骗局3:
消费可赚钱?帮人数钱!
2017年4月杜某在长乐成立经营批发、零售珠宝首饰的实业有限公司,8月起以免费赠送所谓的“高价翡翠”为诱饵向公众公开宣传,以“买一送二”的形式(即投资五个月赚回本金、十个月赚一倍本金,每十天结算投资返利款)怂恿群众进行投资,骗取集资人民币127万元以上。同年12月杜某等公司人员逃匿。
2018年1月杜某被抓获,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长乐区法院于2018年9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骗局4:
拉人层层赚?害人害己!
2012年杨某在安徽省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业”(又称“1040阳光工程”),先后在安徽省和福建省从事传销活动,不断向参与人员编造、歪曲宣传:其传销组织“自愿连锁经营业”是“国家政策扶持,并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项目;谎称参与人只要投资69800元,通过直接或间接层层发展下线,经过两、三年的资本运作,从中获取返利、提成或分红,最后就可赚到“1040万元”。通过层层发展下线,怂恿群众介绍新人加入,该传销组织整体架构层级达13级、人数达100人以上,涉案金额250万元以上。
罗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罗源县法院于2019年3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人生漫漫,没有捷径。
开场带你装牛带你飞,结局真相曝光却扎心了!
醒醒吧,老铁!
合法致富走正道,弯道超车会翻车!
别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特别提醒:
1、不要轻信他人的一面之词,投资不会“天上掉馅饼”。
2、不要轻易转账汇款,且交易谈成要签订正规的合同。
3、一旦发现被骗,保存好相关证据,立即报警!立即报警!立即报警!重要的事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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