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遇害2年后,该案进行开庭陈词。一直拒不认罪的嫌犯突然改口,辩护律师当庭指出:被告克里斯滕森承认杀害章莹颖。
检方45分钟的陈词中详述了章莹颖的遭遇:“他绑架了她,他谋杀了她,他掩盖了他的罪行”。章莹颖被假扮卧底警官的嫌犯绑架,遭强奸、殴打、斩首、弃尸。
辩方律师称承认杀人是希望换“免死金牌”,同时坚持做无罪辩护。检方求判嫌犯死刑,章莹颖家人亦要求判其极刑。
辩方如此直白的“交易”诉求能否实现?章莹颖遗体下落会成为“交易筹码”吗?嫌犯最终被判死刑几率大吗?广角镜联系美国律师张军进行解读:
Q1:章莹颖案已开庭,审判过程是怎样的?将持续多久?
审判分定罪、量刑两个阶段,这类案件正常情况几周应该可以结束,尤其刚开庭辩方律师就承认当事人导致章莹颖死亡,犯罪事实认定部分变得比较简单。
Q2:12人陪审团将决定嫌犯是否判死刑,机制是怎样的?
定罪部分,陪审团要判断事实——是杀人了还是没杀人。一旦罪成,在量刑阶段,陪审团需要决定是否判嫌犯死刑,12名陪审团成员有1人不同意,则不能判死刑。
Q3:量刑时陪审员以何为依据?有犯罪事实之外的因素吗?
法官届时会给一个衡量标准,陪审员根据这个标准来做出自己的判断。陪审员不能先入为主,如果不能客观公正,就要被淘汰。
图左:克里斯滕森 图右:章莹颖
Q4:绑架、强奸、殴打、斩首,在美国够得上死刑吗?
联邦法律中有死刑,但美国对于死刑的争论非常大,实际上它被用的很少,而且门槛也相当高。检方求判克里斯滕森死刑,说明检察官认为他的罪行达到死刑标准。
Q5:检方详述的章莹颖遇害经过,来自嫌犯女友提供的录音,算确凿证据吗?
检方昨天的陈词不是证据,只是检方对此案的看法。录音既可能变成证据,也可能没有意义,关键看录音是否合法获得,最终是否能被陪审团接受。
Q6:嫌犯律师提出新动议:嫌犯女友作证能力存疑。对案件有何影响?
除非检方有别的方法证明录音的获得符合证据法,如果嫌犯女友是唯一能够指正这段录音的人,她又因健康问题不能出庭作证,这段录音证据的分量会受到挑战。
图|章莹颖的家人及男友出席庭审
Q7:嫌犯改口承认杀害章莹颖,希望免于死刑,美国司法许可这种“交易”吗?
辩诉交易在美国法律中是被允许的,在刑事诉讼中经常被使用。前面讲了美国死刑门槛高、检方求死几率本不高,而一个罪犯判死刑到执行起码要十多年。
实际上,检察官跟嫌犯达成辩诉交易,也是美国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公共政策是什么?一是检察官不要什么事都用尽纳税人资源。二是受害方能相对较快得到正义。辩诉交易绝不是说从杀人犯变成无罪释放,只是嫌犯以认罪换取稍微轻一点的判决。
辩诉交易就是讨价还价,是秘密进行非公开的,最终的达成,会考量各种因素。就此案来说,章莹颖的遗体究竟在哪,可能会成辩诉交易里一个比较重要的部分。
Q8:尽管嫌犯承认犯罪事实,但辩护律师称仍坚持无罪辩护立场,如何解读?
从字面意思看,承认杀人又做无罪辩护,似乎极端矛盾,实际上,在美国司法程序来看,这并不矛盾,不用过多解读。
在美国,绝大部分的刑诉案件,律师都会做无罪辩护。一是律师职责所在,要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另一方面,若一开始就做有罪辩护,案件就辩不下去了,直接进入量刑了。
除非一开始,检方和辩方就已经达成了辩诉交易,否则就必须要做无罪辩护。
Q9:此前嫌犯一直不承认杀人,在美国有没有“零口供”判有罪的情况?
毫无疑问,杀人案能找到尸体,对定罪量刑有巨大帮助,但美国法律并没说必须要找到尸体才能给嫌犯判刑。美国历史上也有一些案件,找不到人证、物证和尸体,但有大量的旁证等,嫌犯最终被判有罪。
Q10:伊利诺伊州已废除死刑,在废除死刑的州,能判被告死刑吗?
章莹颖案被列为联邦刑事案件,由联邦检察官在联邦法院提出控诉,联邦的法律目前还有死刑,检方求死且被法院判死刑的可能性存在。
Q11:不论嫌犯是否被判死刑,章莹颖父母都能起诉嫌犯索赔?
当然可以索赔,不过这个嫌犯已经穷困潦倒,即使家属争取到高额赔偿,他拿什么钱赔?另外,打民事官司本身也需要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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