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在处理一起借贷纠纷案时,由于申请人远在山西,现场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案款支付完毕。这既使得申请人足不出户就拿到了执行款,又节约了司法成本。
2012年1月,被执行人屈某的丈夫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20000元,约定借款利息为月利率2.5%,借款后被执行人屈某及其丈夫向王某共计支付利息10000余元及本金500元。2015年屈某的丈夫去世后再未向申请人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2019年1月,申请人王某将借款人屈某诉至法院,法院认定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由屈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19500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屈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2月11日,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一直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屈某的下落,经调查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执行人王某远在山西省的农村老家,不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不间断的打电话给执行法官。
为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执行法官通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摸排被执行人的社会关系,最终通过给执行人的亲属释法明理,其亲属同意说服被执行人屈某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6月6日,被执行人到庭后,申请人王某因其居住在山西老家出行不便,一时间不能到庭。执行法官当即通过电话再次与王某沟通,决定尝试使用微信视频的方式办理该案。在核查双方身份信息无误后,通过现场微信视频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给付协议,随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12000元案款支付完毕,申请执行人在确定收到案款后及时予以回复,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将相关案件手续协助法官办理完毕。
至此,一起跨省借贷纠纷案在申请执行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执行完毕。
陕西高院执行局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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