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衡水维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枣强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枣强县杜烟、马厂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枣强县杜烟、马厂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造价咨询
2、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枣强县北环路以北、胜利路以西、董子路以东
3、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65541.70㎡(约合98.3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86425.03㎡(全部为棚户区改造回迁用房),新建12栋18F/-2F住宅楼、1栋3F配套用房、1栋3F幼儿园、4F(部分2F)商业及出地面楼梯间、汽车坡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2045.43㎡(住宅面积108865.55㎡,商业建筑面积22902.40㎡,配套用房面积1000㎡,幼儿园面积1773㎡,地上储藏间面积6637㎡,出地面楼梯间及汽车坡道867.48㎡),地下建筑面积44379.60㎡。
项目住宅建筑采用剪力墙结构,商业、幼儿园及配套公建建筑采用框架结构。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编制及财政评审备案
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编制及财政评审备案
6、该项目总投资约:52000万元
7、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
其它略,详情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官网
征 地 告 知 书
留智庙镇南郑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景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的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位于景县留智庙镇中矿路南、河北速乐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的土地,面积约4.576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 [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衡水市景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9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6月13日
来源: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官网、衡水市政府信息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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