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河南大部分普降大雨,这一场大雨有效缓解了土地旱情,应该说是老百姓拍手称赞的好事。
可是新闻媒体却接到了来自禹州市颖川办事处海庄村群众的举报:位于禹州市轩辕大道与和谐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的一家生产生产塑钢窗的企业,占用河道排水沟,导致附近村庄的庄稼被淹。
据知情人说:“这个企业的负责人在当地不但赫赫有名,还是本村的村主任刘某安,他的这个企业原来是做灯具生意的,后来做了建材生意,
去年时候在原有厂区的东南角又加盖了一处厂房,就是因为这个厂房,我们老百姓深受其害,因为他加盖的厂房就建在我们村原有的河道上,我们当时就不让占用泄洪河道,多次找到办事处反映,办事处给我们的答复说这里已经是建成区。禹州市水利部门也回复说该河道已经废弃,但是我们耕种的田地地势就低,他们建厂房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我们老百姓,政府根本不顾我们当地群众的死活,导致一场大雨下来,我们没有收的的麦子和玉米已经被淹。”
在举报人提供的图片中可以看到,来自政府水利部门的抽水机正在向外排放该处农田积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属地管理,当地群众目前已经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希望禹州市各级主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早日消除影响,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厂房,还当地群众一个和谐的家园!针对此事,新闻媒体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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