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广东省政府通过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招标发行470.13亿元地方债,其中,发行粤港澳大湾区相关专项债券175.14亿元,标志着2019年全国首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正式落地。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重大的国家战略,广东要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不仅要建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圈、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还要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坚持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实施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形成“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着力增强珠三角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及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内生发展动力。
本次招标发行的粤港澳大湾区专项债券共8期,合计175.14亿元,发行期限多样,首次包含了10年、15年、20年期的长期限债券品种,较好匹配大湾区建设的长期资金需要。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佛山、江门、惠州、肇庆、中山等大湾区相关城市的土地储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生态环保等方面,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重点项目建设,改善大湾区生态环境,促进大湾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补充阅读:什么是粤港澳大湾区?
责任编辑 | 张驰 安然
信息来源 | 中国债券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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