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对于居住在小区里的业主来说,周围的停车位一般都是免费的,这些车位早在小区建成时就已经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按照正常的思维来看,应该是免费供业主使用。而最近,家住杭州的吴先生遇到了1件事,在他们小区停车位突然收费了,而且并没有任何通知,对此他认为这件事并不合理,找物业理论的时候还被怼了,最终他决定向记者求助,拨打了记者的电话。一起来看看他的遭遇。
吴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开始收费已经是10天前的事情了,之前小区里的从来都没有收费的情况,里面的车位都是免费提供给业主,大家的停车问题也没有那么突出。如今,物业突然收费反而给小区增添了许多麻烦。吴先生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在小区地面的公共停车位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物业想收费或者从事经营类的事情,必须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而事实情况是,他从没有接到任何得收费通知。
不过吴先生也表示,自己刚入住这里1年多,目前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而过了儿童节之后,物业就开始私自收费。按照他们指定的收费标准,停车1小时的费用是5元,1天最高的收费是30元。按照这个标准,业主每个月在小区里的停车费就接近1千元。这个数字让吴先生很是气愤,按照正常的规定,小区里的停车费每个月最多也就200~300元。那才是比较合理的,而目前的费用他不能接受。
这个通知出来后,吴先生也物业进行协商,希望能以包月的方式在小区里停车,不过这种提议被对方直接拒绝,物业经理表示目前只支持临时停车,如果想停车的就要按照物业制定的规则办事,后期可能会进行调整,目前是不会改变的。对此,吴先生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物业的收费没有任何依据,车位明明是全体业主的,物业有什么权利收费?针对这件事他也多次找经理理论,不过没有结果。
随后,他向记者提供了1份文件,这是之前物业提供给全体业主的,对此吴先生认为这是与开发商相关的文件,小区里的车位是开发商转给了物业,而早在买房的时候,这部分的产权已经属于全体业主了,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再进行转让的。那么,吴先生说的有没有道理呢?记者随后也咨询了相关的律师。对方表示车位虽然是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共有并不代表免费使用,这个细节大家已经注意。
针对目前的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又会怎么说呢?这些是如何制定出来的?依据是什么?记者很快找到了物业管理处。1位经理表示这件事已经备案了,也拿到了相关的文件,所以属于合法行为。如果业主们对这件事有疑问,可以询问交管部门或者物价部门,而且通知收费很早之前就已经通知了,主要是业主们不注意,如今都已经过去了1个多月,并没有住户提出异议,所以就开始执行了。
针对这件事,这位物业负责人表示收费高并没有不妥之处,针对住户们反映停车难的问题,这件事已经联系了开发商,对方表示愿意拿出几十个车位,如果业主愿意购买,肯定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如果觉得这种方式不合理,也可以将车位租给业主,费用为550元每月。对于这种说法,吴先生并不认同,根据他的了解,周围的停车位不管是商业的还是民用的,从来没有500元以上的收费,一般都是250元。
而对于物业与开发商的做法,不少业主都有1个猜测,停车位开始收费后,开发商不再将车位提供给业主,这让业主们很是头痛。如今出现这种情况,分明是开发商想卖车位,但是没有合理的处理方法,只能通过物业来解决此事。针对这些高额的停车费,肯定有业主购买开发商车位的。而1个车位的价格在23万左右,让吴先生恼火的是,他的房子买过来才30多万。目前当地的街道办已经介入调解,相信很快就有结论。
针对此事,小编认为既然之前没有收费,那么现在也不应该收费,这才是最合理的,目前看来这种方式确实有卖车位的嫌疑,希望开发商能够采用合理的方式出车位。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或者意见?欢迎给吴先生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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