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瑶任三、房军明等人涉恶犯罪有关情况通告
2019年3月20日,为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连南县公安局根据清远市公安局部署,果断出击,打掉一个以房瑶任三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房瑶任三等1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部分嫌疑人仍在逃,相关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为早日将相关犯罪嫌疑人绳之于法,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举报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把持基层政权、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操作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2)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等违法犯罪行为。
(5)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6)非法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7)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违法犯罪行为。
(8)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敲诈勒索、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9)其它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连南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公室举报电话:110、8662031
举报邮箱:lngashb@163.com。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提供以房瑶任三为首的涉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凡受到房瑶任三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群众,请大胆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检举揭发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举报人身份及有关情况严格保密,对相关举报人举报的有关违法犯罪事实,经核查属实后将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定严厉打击。同时,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必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于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的,必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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