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1万抵3万!日照臻品小高层6月15日盛大认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经历过或者看过这种房产广告,而实际上这种商品房认筹是开发商在楼盘价格未公布之前进行的一种预购活动,存在价格欺诈的嫌疑。近日,日照不少网友发现安泰悠然居12#楼 臻品小高层项目搞得“认筹”活动“交1万抵3万!”涉嫌违反《价格法》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忽悠并欺诈购房者。
俗话说,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房地产商的提前认荐优惠大多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存在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巨大风险,如延期开盘_、抬高房价、无法监管等等,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损失。那么这个“交1万抵3万”认筹到底是个什么东东呢?
所认筹一般在取得预售证之后、开盘之前。认筹可以试探市场情况,根据认筹的人数情况来确认大致的开盘价格认筹就是开发商在项目正式发售前通过一些优惠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消费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排号费”、“诚意金”等费用。依照付款时间先后顺序取得号,在解筹时消费者可凭号顺序的先后挑选购房并享受排号时约定的价格打折的优惠。一般楼盘从认筹到开盘拖得时间较长,有时候制造出楼盘“供不应求”的假象。
开发商向客户收取认筹款,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方式,万一楼盘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逃跑,消费者只能吃亏。虚假火热,诱人认筹。开发商很喜欢营造出楼盘卖得很火,排队都买不上的表象。事实上,楼盘是不是真的卖得好,外人没那么容易掌握情况。制造出虚假火热的现象后,会有更多消费者愿意交认筹款。拉高房价,抵消优惠。认筹期间,很多开发商并不会告诉你具体的房价,如果认筹的人多,他们可能拉高房价,再打小折扣。这样,认筹款等于白交了,消费者根本没有真正享受到VIP的待遇。买不到房,无法索赔。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时,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力,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款是可以退还。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认筹金是购房者买房诚信意愿的一种表达,不具备法律属性,也不具备担保、惩罚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按照法律规定,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认筹金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购房者不愿购房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资格权利扣留购房者的认筹金。
而日照安泰悠然居项目在大肆进行广告推广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公布他们楼盘的实际单价,也就是说这个“交1万抵3万”压根就是“开发商自行定价的基础上执行的”。打个比方,安泰悠然居110平方的房子,小明交了1万,开发商给他了一个认筹的VIP卡,就是能够抵三万的优惠的那种。按照市场估算,这个安泰悠然居也就是7000/平,一套房也就是77万,而房产商一看前来认筹“交1万抵3万”的人比较多,也就是项目“虚火旺盛”,这时候的开发商则是选择在开盘的时候把房价提高到8500/平,如此一来,原来77万的房子变成了93.5万。这时候的“交1万抵3万”其实已经微不足道了!开发商赢了,小明还觉得对开发商“感恩戴德”的。所以有网友指出任何没有制定实际价格的“交x万抵x万”认筹活动都是“忽悠”,都是耍“流氓”!
再看看,国家对这种行为是怎么界定的?为维护市场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制定《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其中,第六条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因此,有网友认为日照安泰悠然居项目鼓动消费者缴纳的认筹金,在楼盘开盘房价提高后,“交1万抵3万”的让利实际变成了忽悠你没商量。房企在“虚假让利”活动中,目的是锁住客户,提前回笼资金,操控房价。 这种行为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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