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83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并会同年度审计会计师、独立财务顾问等就《问询函》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因《问询函》涉及的部分内容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并需要由年度审计会计师、独立财务顾问进行核查以及发表意见。经充分沟通,公司将延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问询函》,以确保回复的准确、完整。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进一步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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