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回复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临2019-021)。
因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且工作量较大,为切实稳妥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临2019-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暂时无法在预计的时间内予以回复并披露。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继续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回复公告时间不晚于2019年6月15日。
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组织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6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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