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财政部6月5日公布,2018年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18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7372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46.4%,支持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完成30万套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90万户。
财政部称,2018年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力度不减。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达2442亿元。其中,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176亿元,占89.1%;补助农村危房改造266亿元,占10.9%。
同时,2018年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凡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事项,包括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管理、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管理等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对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或者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此外,财政部加强棚户区改造债务管理。有序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制定《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探索建立棚改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决策部署,按照“开前门、堵后门”要求,将棚改融资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谨防棚改成为地方隐性债务“黑洞”。
财政部表示,2019年,财政部将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管理,规范棚改项目融资管理,支持地方开展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措并举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
编辑:崔晓萌
(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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