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网 1 直播 1 百姓留言 1 APP 诉求内容:
本人分别于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日,向石林汇融置业有限公司(芒市金孔雀购物中心)支付房屋认购金146000元,于2018年12月1日签定房屋认购合同,该公司承诺,如2019年1月30日前,办不了网签,则退还全部认购金额。
转眼,2019年1月30日到了,我就去(金孔雀购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人员说:办不了。我说:办不了的话,就把我交的钱退还给我。他们居然说,没有钱,让我2月28日再去,到时候一定退给我。我很无奈,没办法,只能答应他们,2月28日,我再次找到他们,要求退钱,他们还是说没有钱,让我过几天再去,后来又去了几次,均一推再推。
答复意见: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网上信访工作的关注与信任,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我们将信件交由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据核实,金孔雀购物中心项目由德宏嘉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因嘉良地产资金困难,于2018年3月25日,与石林汇融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沿用德宏嘉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继续开发;同年4月1日,德宏嘉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石林汇融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联合开发终止协议书。期间,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多名群众举报,反映石林汇融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购房认购金,并以石林汇融置业有限公司名义与群众签订认购协议。
为此,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多次协调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石林汇融置业有限公司违规收取购房认购金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要求其将违规收取的认购金退回客户。鉴于大部分认购金尚未退还的情况,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于2018年10月16日、2019年4月30日向芒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递交了立案申请材料,芒市公安局已对该案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9日
来源丨书记州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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