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全面展示我市书法创作的整体水平和艺术成就,培养和激励全市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热爱并投身于书法事业,怀化市书法家协会定于2019年举办怀化市第四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怀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怀化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怀化市博物馆麻阳苗族自治县博物馆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怀化市第四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委会
怀化市书法家协会依据《怀化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的怀化市公民和在怀工作人员(含高等院校)
2、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不限书体。
(2)作品内容:
本次展览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规格: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六尺整张内(高180cm、宽97cm)以内,一律为竖式。不收册页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2方,边款两枚以上,统一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所有作品不退稿。
4、费用:
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5、填写信息
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怀化市第四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附后)。
6.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评审
1、由怀化市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评审守则以及违规处理办法。
2、本次展览评审工作拟定于2019年10月进行,拟设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含获奖作品)。
3、评审时将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的审查,同时着意发现笔墨与文辞兼善、两者和谐统一的作品。在同等书写水平下,优先选择自撰类作品。
4、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19年10月在怀化市博物馆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含获奖作品)。
六、出版
出版《怀化市第四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入展作者赠送本展览作品集1本。
3、获奖作品收藏费。
4、非会员作品入展,其作者具备加入怀化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向作者支付;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颁发;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9年8月2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1、收稿地址
邮寄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360号怀化市书法家协会(市博物馆旁先锋书吧)
邮编:418000
收件人:梁中勇
联系电话:13307456952
十、其它事项
1、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怀化市书法家协会。
怀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怀化市书法家协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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