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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基地的这个问题上,现在还有很多人都存在疑问,就像标题上面的问题,很多农民朋友都想问这个问题,如果自己已经拥有了宅基地,可是又因为条件比较允许,所以购买了同村人的宅基地用于建造新的房子,这么做合不合法呢?万一遇到了有征地拆迁的情况,赔偿款究竟要给谁呢?
自家有宅基地,同时又买其他宅基地建房,如果碰到拆迁赔款给谁?对于这个问题,可以用双重违法去形容,倘若遇到有征地要拆迁的话,补偿肯定不会多,还可能因为违法的原因,什么都没有。下面小编就跟大家分析这样做不合法的地方在哪里,同时跟大家讨论一下赔偿款究竟是给谁。
一、自己已经拥有宅基地,再去购买别人的宅基地,属于违法。
根据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上面写规定,每户农村家庭就只可以登记一处宅基地,如果自己都已经拥有宅基地,再去购买他人的,就已经属于违反了“一户一宅”的规定,如果说家里人愿意再分户的话,那还好,可是不能够分户,那是不可能拿到两个宅基地证的。虽然说现在是允许村内进行转让,不过并非所有转让都是合法,有条件限制的地方还是需要遵守的,非法的买卖一般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确权也无法登记成功。
二、在非法购买回来的宅基地上私自建房,属于违法。
首先是通过非法的购买所获得,那就意味着根本就没有办法办理翻建的手续,得不到允许就私自去建房,不就是非法建筑了吗。许多的农村房屋,即便到了现在,也依旧没有办理产权证,很多人都觉得,反正自己在这里住了这么长时间,即使没有证件,也无所谓,然而这部分房屋很难断定是不是违法的建筑,处理起来就很复杂,最终翻修也成为了违法的建筑。
三、遇到拆迁的话,补偿款究竟给谁?
自家有宅基地,同时又买其他宅基地建房,如果碰到拆迁赔款给谁?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房屋私自进行买卖过后,卖家不反悔,然后中间也没有买卖双方的纠纷,通常遇到拆迁的时候,补偿款都是给到购买方的。可是当购买过后,修建出来的房屋并没有合法化,补偿款就会大大的减少,可能就是给你点房屋拆迁带来的损失费用而已,其他的补偿款无法获取。万一遇到有卖家反悔,此次交易也不是合法的,很可能宅基地的使用权重新给到卖家,买家最终就是一无所有,补偿款也是卖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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