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上周六(6月1日)起,市内所有公安户籍窗口均可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在当地办理居住证后,除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公共服务,更可享受重庆市规定的4项公共服务,其中包括申请当地公共租赁住房。
当地有关部门日前出台“重庆市申领发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实施细则”。证件持有人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各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证件持有人可享受重庆市规定的4项公共服务,包括申请租住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年满65周岁则可申请办理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相关优惠;参与社会管理,可以申请列席重庆各级政协会议,受邀担任警风监督员,加入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组织;在市内任意办税大厅就近办理重庆市通办的涉税事项。
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只要在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其中之一,据本人意愿即可申领居住证。统计显示,重庆市自开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工作以来,共服务办证2400余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