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隆德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行动组,在城关镇杨店村各农家乐、餐馆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犯罪专项行动。
行动组每到一处,都详细查阅各家农家乐餐馆的菜单和广告牌,对其中出现“野猪”“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字样的表单,要求其限期撤换菜名。同时,向业主发放宣传牌,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非法收购、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还现场签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协议书》,倡导大家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方式,是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明理念的关键举措,更是保障人类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专项行动组将进一步加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力度,持续发力,切实保护全县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
【记者:魏曙宁(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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