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住房局将在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领域市场推广双随机监管抽查机制
每年至少查两次 覆盖率不低于5%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日前,厦门市住房局组织制定《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办法》(简称《办法》),将在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领域市场推广双随机监管抽查机制,包括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根据要求,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即“两库”信息,电脑随机摇号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同时生成详细的抽查计划方案。
根据《办法》,原则上每年抽查对象覆盖率不低于总数量的5%,抽查次数不少于两次(上下半年至少1次),上半年抽查工作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下半年于11月30日前完成。
被检查对象不积极配合的,应当说明情况并纳入征信记录。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重点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市住房局将在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监督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情况监督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情况监督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执业情况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执业情况监督管理,实行双随机监管抽查。抽象对象包括预售商品房项目、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厦门市范围内执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厦门市从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及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
在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双随机抽查中,抽查售楼处公示内容是否规范,预售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并根据政策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制作预售商品房项目双随机抽查表。
在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情况监督管理领域,在厦门市房地产市场从业主体及人员信用公示平台上,对进入预警信用状态的经纪机构,以及被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的经纪机构,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相关新闻
住房租赁试点
厦门经验获赞
近日,《中国建设报》刊发文章《住房租赁厦门样本:多措并举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介绍厦门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经验。
文章介绍,厦门从市场主体培育、住房租赁房源拓展、住房租赁平台运营、住房租赁政策监管扶持等方面着眼,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其中,厦门搭建的住房租赁平台系统,可实现全过程监管、全方位验真核验、一站式服务、实时备案(提供线上及集中成批备案便利)、全覆盖评级、大数据分析与共享。厦门逐步形成有借鉴意义的试点经验,为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提供新思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