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县纪委县监委近期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通报2起典型案例。
01
晏北街道政协联络室主任范兴才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5月21日巡视巡察发现晏北街道政协联络室主任范兴才、民政办主任王红等人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经查,2017年9月22日下午,范兴才(时任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与民政办主任王红、开泰社区党政管理服务中心总支书记王滨、齐齐发居委会工作人员王小斌等4人在丁庄村开展低保户核查清理工作后,违规接受丁庄村委会宴请。2019年5月26日,县纪委给予范兴才、王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红党内警告处分;县监委给予王小斌警告处分。
02
晏北街道武装部干事赵占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5月21日巡视巡察发现晏北街道武装部干事赵占等人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经查,2018年8月14日中午,晏北街道武装部干事赵占、武装部工作人员田其中、派出所副所长郭兆华等3人在开展征兵政审工作后,违规接受丁庄村委会宴请,其中,田其中工作日中午饮酒。2019年5月26日,县纪委给予田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占、郭兆华党内警告处分。
丁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公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2019年5月26日县纪委给予李公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参加人员退赔公款宴请费用。
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问题,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用严明的纪律将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相关政策依据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 / 小七
▍素材来源/ 齐河清风
齐河人都在看,小编精选↓↓↓ ■【热点】30年,从晏城到黄河明珠!那年,房价843元每平 ■【通报】醉酒驾驶!齐河2名公职人员被齐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 ■【重磅】齐河县,距离“齐河市”,仅一步之遥
觉得不错,记得点击右下角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